目前,事故尚有兩大疑問待解:寶馬車司機是否有酒駕行為?死者究竟是在哪一次事故中死亡?交警正在對此事展開調查。
上午7點40分,記者趕到現(xiàn)場時,越野車和轎車的兩位車主正在接受交警調查。停在成龍大道出城方向路邊的越野車右側車頭已凹陷,而別克轎車則停在馬路對面。在出城方向的馬路上,散落著一個黃色的安全帽和兩只黑色運動鞋,帽子上印著“四川省地勘院”的字樣,一側的人行橫道上,躺著一個已被壓碎的紅色三角警示牌。
“當時那個小伙子就躺在那兒。”路邊一環(huán)衛(wèi)公司的工作人員王先生指著警示牌說。早上5點過,王先生在處理完垃圾回城的途中,發(fā)現(xiàn)馬路上躺著一個黑衣男子。“地上流了一攤血,旁邊一個穿棕色衣服的男的正在打電話。”王先生說。
馬路邊,旁邊一工地的多名工人正在議論著這場車禍,“被撞的那個人應該是去工地上早班的工人,但不清楚是不是我們工地上的。”一名戴著紅色安全頭盔的工人說。記者走訪周邊4家工地,工人們均表示不認識被撞的男子,而且也未聽說工地上有人出了車禍。對話車主撞人司機
“昨晚確實喝了點酒”
寶馬司機李明(化名)稱,事發(fā)當時自己是從人民南路往龍泉方向行駛,“走的是公交車道左邊的那條道”。而被撞男子正步行路過該路口。李明指著靠近路邊的一只鞋子說:“就是在這個鞋子的位置。”此處,離人行橫道有幾米的距離。“當時天還沒亮,我開的近光燈,完全沒有看到他。”李明說。
男子被撞出約10米遠后,躺在了人行橫道靠近對面車道的位置。4點50分許,李明下車查看情況以后,打電話告訴父親自己開車撞了人。隨后,李明的母親打電話報了警。至于從李明發(fā)現(xiàn)自己撞人后,到被撞者被碾壓間的幾分鐘內,除了報警,還有哪些細節(jié),記者尚未獲取更多細節(jié)信息。
但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三分局辦案民警說,“他身上有明顯的酒氣,我們懷疑他有酒駕的行為。”寶馬車司機李明向民警承認,他“昨天晚上7點時確實喝了點酒”。
華西都市報記者從交警三分局了解到,交警已抽取了李明的血液送檢。“待檢測結果出來,才能判定是否屬于酒后駕駛。“交警三分局辦案民警說。碾人司機
“車身顛簸才知出事”
就在男子第一次被撞幾分鐘后,一輛紅色的別克凱越從另一個方向駛來,正好從該男子身上碾壓了過去。對于這起事故,別克司機李。ɑ┻B連嘆氣:“哪個曉得路上躺了個人嘛。”
李健當時正從資陽開車到成都上班,“我在快車道上行駛,而剛好那里又是一個下坡,我當時又在抬頭看紅綠燈,看到是綠燈,就沒注意那么多,也沒有警示標志。”李健說,直到感覺車身顛簸了一下,他才意識到出了事,連忙靠邊停車,下車查看、報警并通知了保險公司。
“直到交警來了,我才曉得,原來這個人之前就被寶馬車撞了。”李健現(xiàn)在最關心的問題就是,該男子究竟是因寶馬車撞擊致死還是被自己碾壓而死,“現(xiàn)在交警正在檢查我的車底盤的血跡。”
交警三分局民警告訴記者,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,男子的死因目前還不能判斷。“這也是我們調查的重點之一。”民警說。
報料人:黃先生律師說法
兩起有關聯(lián)的事故可分開認定責任
律師邢連超認為,“即便是別克車主將人碾死的,但寶馬車主將其撞飛或者撞暈仍然是導致其死亡的重要原因。”而別克車司機,也有謹慎駕駛的義務。如果行人確實為違規(guī)過馬路,那么,他自己也將承擔一部分責任。“我認為,這是兩起交通事故,只不過兩個交通事故之間有關聯(lián)而已。認定責任的時候可以將寶馬車撞飛人和別克車碾壓人切割開。”邢連超說。
“最終誰負主要責任,以及具體的賠償,都是以交警的責任認定作為依據的。”邢連超介紹,根據《刑法》,機動車駕駛人如果承擔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責任,造成一人死亡就構成了交通肇事罪,沒有逃逸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且附帶民事賠償。“如果寶馬司機確定為酒駕或者醉駕,責任將更大,因為醉駕本身就可構成一個危險駕駛罪。”